动力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2023年3月20日收到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10号)的回复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