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为支持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电子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元陆鸿远、创思电子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创思电子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