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8,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33%;高级管理人员余跃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4,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