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45号)《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现将具体回复情况公告。
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监管问询,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