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因回函内容较多,且相关问题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等,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日之前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