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28,123,259.14元,实收股本为512,064,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南宁颐然提交的《向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提案提交日,南宁颐然持有公司153,6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其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补充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