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立即针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现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