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议案。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根据《保护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公告。
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2023年1至3月份,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409,100.00元。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4月4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