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延期回复深圳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在3月29日前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并开展回复工作,鉴于关注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补充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关注函将延期至4月6日前回复并披露。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