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提供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于2023年3月8日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