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董事会决议:通过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
检察机关受理龙江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检察监督申请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送达的《通知书》(琼检民监[2023]3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因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不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琼民终636号民事判决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
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卫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朱卫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卫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李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瑞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