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定于2023年3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
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廷春先生,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