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日(2023年2月15日),郁琴芬女士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年2月15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302041)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014号】,为阳光集团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余额1亿元人民币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