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董、监事会决议:通过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通过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等议案。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
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25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9,36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14.98%。其中,公司作为原告主动起诉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426.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