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
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剑春女士的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剑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辞职后,张剑春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松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松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李春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于明洁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于明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于明洁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除董事职务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于明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