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通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定于2023年0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
延期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于2023年02月07日(星期二)延期至2023年02月13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3年02月01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均不变。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02月0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与回复。由于《关注函》所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及完善,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02月09日前回复《关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