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刘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该职务空缺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洪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洪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3年1月28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富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