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号),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严肃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就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公告。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就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