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等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因任期届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强先生、胡建华先生、刘智先生、张聿先生、寇祥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吴强先生、刘智先生、张聿先生、寇祥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胡建华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截至公告日,刘智先生、张聿先生、寇祥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强先生持有公司2,940,510股,胡建华先生持有股份1,672,192股,离任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聪妮女士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截至公告日,王聪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