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为二级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本次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35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本次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