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董、监事会决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定于2023年1月4日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刘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刘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即将满3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公告披露日起,公司董事长袁训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