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鑫旺资本合计持有长方集团137,736,2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3%,南昌光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骆科树持有公司股份39,812,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鑫旺资本合计持有公司137,736,2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