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董事会决议:通过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定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核实,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并披露。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