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参股公司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暨形成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次借款及利息构成漳龙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的规定,若资金占用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交易将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漳龙集团已承诺于2022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