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落实函》。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结合公司2022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最新情况,对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内容进行更新。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