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董事会决议:通过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拟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