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受理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天国富证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接,中天国富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广发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赵鑫先生、戴宁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