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情况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