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捷(002021)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时间:2022-04-20 19:54:12来自:上市公司字号:T  T

ST中捷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预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800万元至1,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73%-119.46%。

上年同期亏损:8,220.39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能源”)、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德奥”)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一审判决认定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在上诉期内,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已经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广州中院上述判决属于公司2021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及公司正在进行的上诉判决的可能性包括公平合理角度等方面考虑,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以一审判决涉及的1,585,666,666.67元的三分之一赔偿责任、7,978,551元诉讼费用之合计金额536,534,106.56元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从而导致前次业绩预告金额区间发生变动。

预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0,533万元至53,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3.32%-574.73%,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73/股至0.77元/股。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855.0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1元/股。

业绩变动原因: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能源”)、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德奥”)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一审判决认定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在上诉期内,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已经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广州中院上述判决属于公司2021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及公司正在进行的上诉判决的可能性包括公平合理角度等方面考虑,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以一审判决涉及的1,585,666,666.67元的三分之一赔偿责任、7,978,551元诉讼费用之合计金额536,534,106.56元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从而导致前次业绩预告金额区间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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