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浙02民初248、274号)等涉诉材料,根据材料显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金国辉等共3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将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内容见公告。
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公司为关联方浙江围海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合计13.54亿元。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ST围海通过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预付款间接划转、提供借款直接划转等形式,向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朗佐贸易、浙江均冠新材料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累计34,635万元,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截至2021年11月30日,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ST围海资金余额85,127.79万元,其中通过*ST围海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占用资金余额18,385万元,因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用66,742.79万元。”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形成书面说明并披露内容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