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董事会决议:通过调整此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对《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内容见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此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根据规则,公司申请此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2月28日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