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控股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8,481,222股减少至1,308,261,222股;收购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392,505,971股)不变,持股比例由29.997%被动增加至30.002%,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免除发出要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