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收购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免于发出要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