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签署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效率并寻求共同发展,近日百洋医药与上海谊众签署了协议,就上海谊众委托百洋医药在合作范围内进行协议产品的推广服务事宜达成约定。本协议有效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在以上有效期间百洋医药完成双方约定的设定指标,且甲乙双方对之后的合作政策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协议自动延期至202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