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转达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耀华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东方证券)根据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鲁04执172号之五]变卖被执行人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3,650,000股以清偿债务,并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