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董事会决议:通过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议案。
收到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延期决定书的进展公告:由于启迪三鑫科技园未能在确认书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根据公司与启迪三鑫科技园签署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回迁物业交付时间的约定:“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0个月内将回迁物业交付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入伙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最迟不得超过12个月交付)。”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可能导致本项目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致使启迪三鑫科技园不能按时向公司交付回迁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