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的规定,如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决,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鉴于关注函中问题所涉及的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补充相应资料,加之目前受西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给回复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切实稳妥做好关注函回复工作,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申请延期至2022年1月27日前回复关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