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近期与海一电子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