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与交通银行咸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2100067),公司为交通银行咸阳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