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公司涉及为关联方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3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唐凯与自然人魏绍娟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8,480万;同时,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公司分别在《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同日,资金经唐凯--何巧女账户转入公司账户,偿还了公司到期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对于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不知情,未履行审议程序,没有披露该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