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银 河(000806)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时间:2021-10-14 21:40:09来自:上市公司字号:T  T

ST银河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0.44%~32.80%,盈利:2,700万元~4,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245元/股~0.0364元/股。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017.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365元/股。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亏损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已作出二审判决,公司及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各自向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承担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案涉《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根据二审判决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16,100万元。2、报告期内,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已作出二审判决,公司对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根据二审判决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10,000万元。3、报告期内,传统制造业面临的形势严峻,变压器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原材料比去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变压器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预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19.11%~555.94%,亏损:14,794.75万元~16,094.7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345元/股~0.1463元/股。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53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321元/股。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亏损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已作出二审判决,公司及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各自向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承担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案涉《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根据二审判决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16,100万元。2、报告期内,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已作出二审判决,公司对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根据二审判决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10,000万元。3、报告期内,传统制造业面临的形势严峻,变压器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原材料比去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变压器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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