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年6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清税一稽处﹝2021﹞6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税一稽不罚﹝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