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编号:2021年保字第210626102-1号)。为鑫海高导所欠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