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鑫董事会决议:通过了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通过了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问询函》,经过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号)和2021年4月7日发布的《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与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