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公司股票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