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年3月12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象屿农产有限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XYLH20210101),约定在最高债权额4,500万元范围内,公司为14家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就采购原料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