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昌收到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的公告:江苏设计谷今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246号】,已于2021年2月25日生效。
更正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