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下跌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现于2021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