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力帆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0年12月1日,管理人收到了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0)渝05破19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力帆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股份重整程序。
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0年12月1日,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收到重庆五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程序。
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0年12月1日,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收到重庆五中院作出的(2020)渝05破16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