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临时停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2020年8月25日恢复交易。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公告: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力帆财务通知,力帆财务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05破申464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力帆财务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为管理人。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05破申327号”的《民事裁定书》及“(2020)渝05破193号”《决定书》,法院已裁定受理嘉利建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人民币29,753.93万元。